近年來,隨著無人機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,其在物流、農業、航拍等領域的價值日益凸顯。無人機數量的激增也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和管理挑戰,如干擾民航飛行、侵犯隱私、墜機事故等。為此,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議,呼吁將無人機監管正式納入民用航空法體系,以構建更加完善的監管框架。
將無人機監管列入民用航空法,有助于明確法律依據。目前,我國對無人機的管理主要依賴部門規章和政策文件,缺乏高位階的法律支撐。通過修訂民用航空法,可以為無人機的注冊、飛行許可、空域劃分等提供更權威的規定,確保監管措施有法可依。例如,法律可規定無人機必須實名登記,并對特定區域(如機場周邊)實施禁飛限制,從而減少與民航飛機的沖突風險。
強化監管能有效提升航空安全水平。無人機若操作不當或未經授權進入管制空域,可能對民航航班造成嚴重威脅,國內外已發生多起相關事件。通過立法,可要求無人機配備電子圍欄、避障系統和遠程識別功能,并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。同時,法律應明確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,如罰款、沒收設備甚至刑事責任,以起到震懾作用。
納入法律框架還能促進無人機產業健康發展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清晰的法律規則能為企業研發和市場應用提供穩定預期。例如,法律可鼓勵創新應用,如物流無人機試點,同時規范數據采集和隱私保護,避免技術濫用。這不僅能推動經濟轉型升級,還能助力智慧城市和鄉村振興戰略。
立法過程需平衡安全與創新。建議借鑒國際經驗,結合中國實際,采取分級分類管理:對消費級無人機簡化流程,對工業級無人機加強 oversight;并利用技術手段,如無人機云系統,實現動態監控。同時,應加強公眾教育,提高社會對無人機風險的認識。
將無人機監管列入民用航空法是應對新業態發展的必然選擇。通過法律完善,我們既能守護藍天安全,又能釋放科技紅利,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。希望相關部門積極研究此建議,推動立法進程,構建安全、有序的無人機生態。